四川省自貢市自流井區教育局職能介紹:
(一)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教育工作的方針、政策和法律、法規;負責擬訂全區教育工作的政策和規范性文件,并監督實施。
(二)擬訂全區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和教育體制改革政策;提出教育事業的發展重點、結構、發展速度建議。
(三)負責管理教育經費;參與擬訂籌措教育經費、教育撥款、教育基建投資的政策和措施;提出有關教育經費收費標準的建議;監督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情況;負責管理國(境)外教育援助、教育貸款和教育合作項目;牽頭落實各項教育惠民政策、中小學標準化建設及教育系統招商引資工作;負責管理教育系統服務業;指導中小學校校舍安全工程的實施。
(四)負責管理全區基礎教育、職業教育、成人教育、學前教育、網絡教育、社會力量舉辦的學歷教育等工作;負責全區中小學校布局結構調整工作;審批社會力量舉辦的學校和教育機構;審核中小學、幼兒園設置、更名、撤銷與調整;核準中小學、幼兒園的教學和專題教育用書、學具、電子音像制品;指導中小學校教育教學改革和示范學校、學科建設。
(五)負責教師隊伍建設工作;負責全區教師繼續教育工作;負責初中、小學、幼兒園教師的教師資格認定工作;指導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;參與師范畢業生就業指導工作;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學校教師招聘工作。
(六)負責學校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建設工作;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和程序,考核任免學校領導干部。
(七)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德育、體育、衛生、藝術及國防教育工作。
(八)負責學歷教育及考試工作;指導成人自學考試工作和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;制定中小學、中職學校招生計劃并組織實施;參與安排師范類學生教育實習。
(九)負責全區教育系統教育教學教研工作;指導教育學會、協會、研究會、基金會等教育社團組織開展工作;牽頭組織區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的有關工作。
(十)指導教育系統黨建工作。
(十一)負責教育督導評估工作。
(十二)負責全區教育系統信息的統計、分析及信息系統的開發和建設工作。
(十三)承辦區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。
(十四)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。